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編制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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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范圍
按照《條例》第三章規(guī)定,本機關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為本機關公開主渠道;網(wǎng)址:https://hrss.henan.gov.cn/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農(nóng)業(yè)南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150米路北中原出版?zhèn)髅郊瘓F二樓西大廳
查閱時間(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三)本廳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分類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采用公文文號和主題分類兩種方法編排,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若干類別,在各類別下信息條目顯示政府信息的主題分類、標題、發(fā)文字號、成文日期、發(fā)布日期等。
(四)公開期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及時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材料
1.填寫《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點擊本指南附件下載。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nèi)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身份證明。當面申請的,需出示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郵政寄送、傳真申請需附身份證明復印件;政府網(wǎng)站在線申請需上傳身份證明圖片或掃描件。
(二)申請渠道
1.郵政寄送申請
通過郵政寄送申請材料提出申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郵寄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正光路11號
收 件 人: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郵政編碼:450018
2.政府網(wǎng)站在線申請
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首頁點擊“依申請公開”在線申請,根據(jù)提示注冊后登錄賬戶,可在線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人可登陸本人賬戶查詢辦理情況。
3.當面申請
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提出申請。
受理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農(nóng)業(yè)南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150米路北中原出版?zhèn)髅郊瘓F二樓西大廳
受理時間(工作日):09:00—11:30,13:00—17:00
4.傳真申請
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在申請材料第一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shù),發(fā)送傳真后應電話聯(lián)系進行確認。傳真號碼:0371-69690317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進行登記、審核、辦理、答復。
1.審核
收到申請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受理。
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給予申請人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答復
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jù)《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的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需要對現(xiàn)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除能夠依法作區(qū)分處理的外,告知申請人可以不予提供;
(9)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⒖梢愿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對于其他情形按照《條例》規(guī)定進行處理。
3.辦理期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gòu)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quán)益的,本機關將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
4.信息處理費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辦公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正光路11號
郵政編碼:450018
辦公時間(工作日):
08:00—12:00,15:00—18:00(5至9月份)
08:00—12:00,14:30—17:30(10至次年4月份)
聯(lián)系電話:0371-69690317(傳真)
電子郵箱:hnsrstgkb@163.com(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參閱前述“申請渠道”。)
四、信息公開救濟
申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于: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https://hrss.henan.gov.cn/)